乐队:读音:yuèduì 古代泛指奏乐及歌舞队伍。今指人数众多的器乐演奏者的集体同管弦乐团一样,队也是由一群在历史上,最有影响的乐队是汉代(公元前206–公元8)的鼓吹乐,和唐代(公元618–公元907)的燕乐乐队。鼓吹乐以吹奏乐器和打击乐器为主,善于演奏粗犷豪放的音乐,而燕乐乐队是以丝竹细乐,善于演奏细腻文雅的音乐。宋代(公元960–公元1279)起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,市民阶层的大量存在,深受市民爱戴的戏曲和曲艺都有了自己的伴奏乐队。明代(公元1368–公元1644),
另外纯乐队的形成,也是经历了清唱到纯乐器演奏这样的一个历程。如:广东(中国南方)音乐,出自粤剧,福建(中国东南方)南音,出自古老的南田,潮州(中国南方)苏锣鼓,出自潮汕一带的汉剧等等。
在中国绚丽多彩的民间乐器中,兄弟民族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,如演奏《十二木卡姆》的西北乐队,用各种芦笙组成的西南芦笙乐队以及用马头琴、四胡、三弦等组成的北方乐队等等,这些乐队的形式也被各地乐队所采用。
新中国成立国以来,随着民族音乐事业的发展,陆续建立了一些新型的民族乐队,这些乐队体现了历史上保留下来的优良传统,具有鲜明的音响、音色的独特性和施展民族风格演技的可能性,它的优势已十分明显,新型民族乐队与古代民间乐队一样继续发挥重要和良好的作用。它已经以崭新的姿态步入世界舞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