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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高新区举行《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月启动仪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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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高新区举行《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月启动仪式

猎猎旌旗迎风展,声声号角弓弦满。6月20日,新乡高新区在火炬园举行《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月暨市容环境提升“十大行动”启动仪式(如图)。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翟洪凯宣布活动正式启动,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主任刘彦斌主持启动仪式。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,区管委会各部门、关堤乡、朗公庙镇、振中街道和高新投公司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活动。

启动仪式现场,各单位负责人主动担任领队,举着鲜红的志愿者团队队旗,带领本单位志愿者身着统一服装,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间隔一米整齐列队。

高新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西安宣读《关于开展〈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〉宣传月活动的通知》、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孟千宣读《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提升“十大行动”的倡议书》,区应急管理和综合监管执法局负责同志围绕市容环境提升“十大行动”进行了发言。

  据了解,新乡市将从6月20日至7月20日,以“学文明条例、倡文明新风、创文明城市”为主题,开展《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月活动。高新区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、全力参与,利用此次活动契机,广泛宣传、深入发动,大力营造全民知晓、全民践行、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,为助力我市提升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,构建文明共建、法治先行、文明共享、全民受益的法治秩序和文明创建氛围作出积极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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