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第43个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来临之际,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、激发市场消费活力,3月12日,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、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召开2025年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新闻通报会。
通报会现场
会上,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陈明通报了2024年度消委会消费维权状况,并对主题为“共筑满意消费”的2025年度消费维权年进行了解读。他强调,要从促进高品质消费、高质量维权、高水平共治三方面发力,提升消费体验、维权效能与社会共治水平,全方位提振消费;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和相关部门应紧扣2025年“共筑满意消费”年主题,营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,为乐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执行副主任,乐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赖胜利从消费纠纷源头化解、畅通消费投诉渠道、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等方面详细介绍了2024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。2024年,乐山市累计建成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示范单元1169个,线下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单位达167家 ,30日无理由退货购物场所达17家;乐山市消委会联合食品、质量等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消费维权站、点1822家,公示消费投诉信息4815条,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8次,处理消费者诉求1.46万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余万元;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4456户,查处各类扰乱市场消费秩序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共1924件,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133个,共销毁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达429余万元,检查市场主体1.5万户,查处价格和计量违法案件35件。
对于2025年消费维权重点工作,赖胜利表示,要强化消费权益保护责任,构建多元化消费纠纷化解机制,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,并把握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形势,加强对新兴消费模式风险的防范。
随后,乐山市教育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结合职能职责对2024年度校外培训治理、农业农村、文旅市场、医疗美容等领域的消费维权、监管执法状况进行了通报,并就当前消费现状作出提示。